据知,近期深圳一些市民在外食用海鲜发生了食物中毒。经深圳市疾控中心检测分析发现,引起食物中毒的元凶是海鲜中的贝类毒素。
贝类毒素主要有麻痹性贝类毒素、腹泻性贝类毒素、失忆性贝类毒素、神经性贝类毒素等几种。其中,麻痹性贝类毒素中毒比较普遍。容易导致中毒的食物包括蚝、蚬、青口、螺、扇贝及带子、蚶子、花蛤、香螺、角螺、织纹螺等。
疾控专家介绍,人体进食受麻痹性贝类毒素污染的软体动物后,5-30分钟即可出现症状。中型病例感到口腔周围刺麻感,进一步发展到面部和颈部麻木。重型病例产生肢端麻痹、呼吸困难、吞咽困难、口部阻塞感、语言困难或完全不能说话及脑干功能障碍。部分病人伴有低烧。其他症状还可能包括有头痛、头晕、恶心、呕吐、闪电式疼痛和无尿。除了瞳孔大小改变和视力短暂丧失外,意识没有丧失,反射没有改变。12小时后,无论中毒轻重,一般都开始逐步恢复并在几天内痊愈,没有任何后遗症。极严重病例可在2-12小时内产生全身麻痹,因呼吸衰竭,心力衰竭而死亡。
所以,善意提醒,吃海鲜要预防贝类毒素中毒,一定要到信誉良好的地方去购买,尽量别到路边小摊上食用。而且要选购鲜活贝类,不要购买已死亡贝类。买回贝类后,应将贝类在清水中浸养一段时间,并定时换水,使贝类自行排出体内毒素。食用前还要使用清水漂洗,使毒素溶于水中,去除或减少贝类毒素含量。
进食贝类后若出现麻痹为主的中毒症状,应立即延医诊治。而儿童、病人及老年人吃了含有毒素的贝类后,更容易出现中毒症状,因此要尽量少吃。